秘書工作包羅萬象,要幫忙公司新來的義大利員工申請工作證~~
真的申請之後才知道外國人留台不易,工作證申請超級複雜
光要第一步申請就超級麻煩~~要蒐集工作證明,要請義大利同事聯絡前公做老闆,且歐洲重視職業訓練,不是那麼重視學歷,而我們國家偏偏要求一定要有大學學歷,所以我義大利同事雖有一對專業訓練15年工作經驗,高職畢業大學肄業還是需要用特別表現及創建來寫(我後來是請他前老闆寫推薦信啦),但往返義大利且有時差,真的無敵麻煩,但也可以說是政府保障國人就業的措施啦!
然後簽證VISA我也花了一點功夫才搞懂,一般免簽的90天觀光入境是不OK的,必須先去辦"應聘居留簽證"才能去辦"居留證",因此我選擇最便宜的180天以內停留簽證(選的是因聘停留)來辦理。
 
外國人在台工作程序:
工作證申請(勞動力發展屬)外國人應聘居留簽證(外交部領事局)外國人居留案件(移民署)
持居留證影本就可以照一般程序申請健保卡囉
 
詳細內容整理如下~~ 

 
Step1.【外國人工作證申請~勞動力發展屬-外籍專業人員業務~7至10個工作日
一、申請方式:
1.申請案件由專人送至6號收件櫃台辦理(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
2.利用掛號郵寄申請,郵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收件人註明:勞動力發展署(申請聘僱外國專業人員)收。
3.有關申請書表可至本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網址:http://www.wda.gov.tw/)外國專業人員服務許可(白
領)-「下載專區」下載,或至機關服務台(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索取。
二、申請作業可親自辦理或委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三、申辦作業時間:若資料齊全,且雇主及外國人均符合所訂定的資格及條件,一般約需7至10個工作日。
四、審查費繳交方式:(每案新台幣500元)
1.利用郵政劃撥,劃撥戶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聘僱許可收費專戶,劃撥帳號:19058848
2.至機關收費櫃台現場繳交。(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
五、若資料及證明文件係為影本者,應加註「與正本相符」之文字,並加蓋申請單位及負責人印章。(提供不實資料與文件,經查屬實,將自負法律責任)
(公司大小章!)
六、申請單位(人)如要親自取件,須填具「親自領件聲明書」,並指派專人至機關指定櫃台送件申請,始可於核准後憑收件回條親自領取,倘於指定期限內未親自領取者機關將以掛號寄出。(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
七、雇主如有繼續聘僱需要者應聘僱許可有效期限屆滿日前4個月期間內檢附相關之文件申請展延聘僱許可。但聘僱許可期間不足6個月者,應於聘僱許可期間逾三分之二後,始得申請。
八、有關聘僱外國人工作之雇主資格、外國人資格及工作內容,需符合「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九、查詢電話:(02)23801712、23801725
 
 1.申請書(如表一)。
 2.機構負責人之國民身分證或外國護照影本。
 3.機構立案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營業額證明、特許事業許可證等影本。(詳請參閱※註)
 4.聘僱契約書影本或副本(應載明受聘僱外國人姓名、國籍、工作職稱、工作內容、薪資報酬、聘僱期間及經雙方簽章)。
 5.受聘僱外國人名冊(如表二,並請黏貼相片一張)。
 6.受聘僱外國人之護照影本。
 7.受聘僱外國人之學歷證書影本。
 8.受聘僱外國人下列資格條件文件之一:
(1)外國人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或執業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2)外國人取得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之學士學位者並具有取得學士學位後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或取得碩士學位以上之證明文件。
(3)外國人服務跨國企業滿1年以上經指派來我國任職之指派證明文件。
(4)外國人經專業訓練證明文件、5年以上相關經驗證明文件及特殊表現及創見之相關證明文件。(3項證明文件均須齊備)
※學經歷文件注意事項:
(1)經公告特定國家之文件需先送我國駐外館處驗證者,請先辦理驗證。
(2)經驗證之文件請務必自行留正本或備份。
 9.審查費收據正本(郵政劃撥收據,每一申請案新台幣500元整)
 

 

Step2.【外國人應聘居留簽證~外交部領事局-180天以內停留簽證】~5個工作日

我的身分是"外國人申請本國簽證"&"停留簽證(180天以內)"
40873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1樓
☑ 簽證申請表
☑ 彩色照片2
☑ 護照正本及影本一份
☑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聘僱許可函正本及影本一份(正本驗畢退還)
☑ 180天以內停留簽證2400元
 

 

Step3.【外國人居留案件-移民署National immigration agency~10個工作日

申辦選項~外籍人士"辦理居留"~辦理或展延"補發外僑居留證(非外勞)
 04-22549981
 兩吋照片,最近1年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照片(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或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護照影印 (簽證頁&入境頁&基本資料頁)
簽證符合
 居住地址證明 租屋契約正本&影本(付有地址與雙方簽約那頁)
☑ 外國人居(停)留案件申請表
☑ 勞動部核准函(驗證本收影本)
☑ 回郵信封25元
☑ 公司在職證明
☑ 居留申辦費2200元
☑ 一年期1000元,兩年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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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為個人工作紀錄分享,相關內容以主管機關公告為主,僅供參考
若有變動請自行向該單位主關機關問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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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lle 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